灵芝双参口服液
来源: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0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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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199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口服液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3333号
- 批准日期: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86904144000035
 
- 相关疾病气血两亏,心神不宁,失眠,健忘,神经衰弱,健忘 
- 适应症滋补气血,养心安神。适用于气血两亏,心神不宁证,症见心悸,怔忡,腰膝酸软,失眠健忘;对神经衰弱有辅助治疗作用。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 注意事项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贮藏期间如有少量沉淀,请摇匀后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每支装10ml 
- 类型OTC甲类 
- 医保非医保 
- 外用药否 
- 有效期24个月 
- 国家/地区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密封,阴凉处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早饭和临睡前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