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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双参口服液

来源: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03:07:1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199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口服液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3333号
  • 批准日期: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86904144000035
相关疾病

气血两亏,心神不宁,失眠,健忘,神经衰弱,健忘

适应症

滋补气血,养心安神。适用于气血两亏,心神不宁证,症见心悸,怔忡,腰膝酸软,失眠健忘;对神经衰弱有辅助治疗作用。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贮藏期间如有少量沉淀,请摇匀后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每支装10ml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早饭和临睡前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