痔康舒口服液
来源:四川鑫达康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0 06: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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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21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洪雅县城东开发区
- 批准日期:2014-12-09
- 药品本位码:86902280000025
- 相关疾病
痔疮,痔疮
-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理气润肠,消肿止痛。对痔疮所致便血,疼痛,肿胀有缓解作用。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物。
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因腹泻致痔核脱出,肿痛者不宜服用。
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闭保存。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