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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制银翘解毒片

来源:广东在田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9 22:50:32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66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东清远
  • 剂型:片剂
  • 规格: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44mg
  • 生产地址: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生物医药城10号区
  • 批准日期:2015-02-17
  • 药品本位码:86900368000301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发冷发烧,四肢酸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咽喉肿痛,流行性感冒

适应症

1.本品用于清热散风,解表退烧。
2.本品用于流行性感冒,发冷发烧,四肢酸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2片*2板/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WS3-B-0660-91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