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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氨葡锌颗粒

来源: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17:38:12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3091
  • 英文名称:Compound Lysine Hydrochloride and Zinc Gluconate Gran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四川眉山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复方
  • 生产地址:四川省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香樟路5号
  • 批准日期:2015-05-30
  • 药品本位码:86901223000139
相关疾病

营养不良,锌缺乏症,发育迟缓,发育迟缓,营养不良

适应症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不良反应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禁忌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
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
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5g*15包/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一般需补充锌元素,但用法用量需遵医嘱。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铝盐、钙盐、碳酸盐等不可同用。
2.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及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人体氮平衡的必须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锌在十二指肠与小肠吸收,贮存于红、白细胞及肌肉、骨、皮肤等组织,入血后60%与血清蛋白结合,90%由粪便排出,微量经尿、汗、皮肤脱屑、毛发脱落排出。

贮藏

避光,密闭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387)-2002。

作用类别

本品为矿物质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
1.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
2.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
3.1-10岁儿童一日2包。
4.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
5.孕妇一日4包。
6.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