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鸡药酒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9 14: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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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39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柳州
- 剂型: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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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地址: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
- 批准日期:2015-08-19
- 药品本位码:86905184000146
 
- 相关疾病痛经,产后眩晕 
- 适应症本品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注意事项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瓶装 
- 类型OTC甲类 
- 医保非医保 
- 外用药否 
- 有效期18个月 
- 国家/地区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用法用量本品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