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云复光散
来源: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1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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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059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云南楚雄
- 剂型:散剂
- 规格:每袋装0.3g; 每瓶装0.3g
- 生产地址:云南省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工业园
- 批准日期:2015-06-26
- 药品本位码:86906956000050;86905593000218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6956000050[每瓶装0.3g];86905593000218[每袋装0.3g;]
- 相关疾病
暴发火眼,翼状胬肉,牙龈炎,翼状胬肉,牙龈炎
- 适应症
明目退翳,解毒散结,消肿止痛。用于暴发火眼,目赤肿痛,痧眼刺痛,目痒流泪,翼状胬肉;牙龈肿痛,喉舌红肿。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禁用。
3.本品如不能溶散,忌入眼内。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外用时点入眼睑内应无明显沙涩磨痛,如有异感,或用药后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3.儿童外用时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如同时又应用其他眼药,应相互间隔时间1小时以后再用。
5.本品如不能溶散,忌入眼内。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0.3g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36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1.如同时又应用其他眼药,应相互间隔时间1小时以后再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
- 用法用量
含服,一次0.3克,一日3次。外用,取适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溶散后,点入眼睑内,一日2~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