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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愈伪麻口服溶液

来源: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05:41:5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178
  • 英文名称:Guaifenesin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Oral Solution
  • 商品名:雷登泰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重庆
  • 剂型:口服溶液剂
  • 规格:100ml
  • 生产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21号
  • 批准日期:2015-09-14
  • 药品本位码:86900978002313
相关疾病

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和流行感冒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咳痰等症状。

不良反应

胃肠不适、恶心、口干等。

禁忌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及有精神病史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消化道溃疡和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运动员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西林瓶装,1瓶/盒,10瓶/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儿童用药

请遵医嘱.

老人用药

参见注意事项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降压药、抗抑郁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服会产生不良反应,应避免合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服用过量可导致激动、震颤、坐立不安、失眠等中枢刺激兴奋作用,心动过速、高血压、苍白、瞳孔扩大、高血糖和尿潴留。

药物毒理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镇咳药,通过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起作用,镇咳作用起效快,作用显著,长期使用未发现耐受性和依赖性;盐酸伪麻碱为拟肾上腺素药,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收缩血管的作用,可减轻上呼吸道黏膜充血;愈创木酚甘油醚能刺激胃黏膜,反射性引起支气管粘液增加,降低痰的粘性,使粘痰易于咳出。

药代动力学

1.愈创木酚甘油醚经胃肠道吸收迅速,血浆半衰期为1小时。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尿液中主要代谢产物为β-(2-甲氧基苯氧基)乳酸。经胃肠道吸收迅速,几乎完全吸收,血浆半衰期6~8小时。颁于组织和体液(包括中枢神经系统)。约50~75%以原形药物经尿液排出体外,其它经肝脏脱甲基化、仲羟基化和氧化脱氨作用代谢成无活性组分,由肾脏排泄。
2.美沙芬口服后15~30分钟起效,持续作用6小时。
3.在肝脏代谢,血浆中右啡烷(dextrorphan)低,主要为3-甲氧烷、3-羟-17-甲烷及3-羟烷三种代谢产物。
4.原形药物和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

贮藏

密封.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深部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肌内注射:每0.25g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作深部肌内注射。
2.静脉推注:0.25g至少用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推注。
3.静脉推注:2.0g和2.5g至少用18.0ml和20.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滴注。
4.一般感染:成人一次0.75g~1.5g,每8小时给药一次,5~10天为一疗程。
5.中度感染:一次2.0g~2.5g,每8小时给药一次。
6.重症感染或细菌性脑膜炎:一次2.0g~2.5g,每6小时给药一次。
7.单纯性淋病:肌内注射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二侧臀部。并同时口服1g丙磺舒。
8.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9.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10.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列方法进行调整。
(1)肌酐清除率(ml/min)大于20时,剂量0.75~1.5g,每隔8小时。
(2)肌酐清除率10~20之间时,剂量0.75g,每隔12小时。
(3)肌酐清除率小于10时,剂量0.75g,每隔24小时。

性状

微黄色的澄明液体;具芳香,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