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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茸参鞭酒

来源: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17:07:1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21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山东东营
  • 剂型:酒剂
  • 规格:(1)100ml (2)250ml (3)500ml
  • 生产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
  • 批准日期:2015-02-04
  • 药品本位码:86904183000300;86904183001161;86904183001178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183000300[100ml];86904183001161[250ml];86904183001178[500ml]
相关疾病

肾虚,脾肾两虚,气血不足,腰痛,耳鸣,腰痛

适应症

补肾精,生气血。用于畏寒肢冷,腰痛耳鸣,四肢酸软,精神疲乏,失眠多梦,心悸怔忡,纳呆食少,肢体麻木。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8.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250ml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6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