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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来源: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05:51:1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352
  • 商品名:莎普爱思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浙江
  • 剂型:眼用制剂
  • 规格:0.3ml:1.5mg
  • 生产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 批准日期:2016-09-30
  •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187
  • 药品本位码:86904693001033
品牌

莎普爱思

相关疾病

远视眼,老花眼,年龄相关性白内障,白内障,近视

适应症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不良反应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能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眼外伤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注意事项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
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
4.据报道,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包装

0.3ml*15支/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本品是醛糖还原酶(AR)抑制剂,文献报告对晶状体醛糖还原酶(AR)有抑制作用,所以用苄氨酸(BDZL)滴眼液抑制眼睛中AR的活性,达到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的目的。

药代动力学

兔静脉注射后,在眼组织和血浆中能测得原药及其代谢物—5-羟苄达酸(5-BDZ),其中虹膜浓度最高,其他依次为睫状体、视网膜、角膜、泪液、房水、玻璃体和晶状体。血浆和房水、玻璃体、睫状体、视网膜的消除半衰期(T1/2β)分别为2.47、4.56、3.59和3.22小时,而晶状体中T1/2β为17.1小时,明显长于其他组织。采用0.5%14C-BDZL滴眼液,一次滴用后,眼部各组织中均可检测到药物,在晶状体中停留时间最长。

贮藏

密封。

作用类别

本品为眼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滴眼,一日3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