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药品
  • 药品详情

氨酚伪麻那敏片(II)

来源: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01:25:0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3557
  • 英文名称:Paracetamol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Tablets (Ⅱ)
  • 商品名:海王银得菲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片剂
  • 规格:复方
  • 生产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第五工业区海王工业城
  • 批准日期:2015-04-23
  • 药品本位码:86900503000425
相关疾病

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头痛,偏头痛,咽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药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二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解痉药、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药物过量

如服药过量,应立即就医。

药物毒理

1.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
2.具有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部粘膜充血,减轻鼻塞症状;
3.马来酸氯苯那敏系抗组胺药,有消除或减轻流泪、打喷嚏和流涕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