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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炎咳灵片

来源: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12:47:4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616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福建福州
  • 剂型:片剂
  • 规格:每片重0.4g
  • 生产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科技园十区
  • 批准日期:2015-06-09
  • 药品本位码:86904834000123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咳嗽,咽炎,扁桃体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风热感冒

适应症

清热解毒,止咳。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咳嗽,咽喉肿痛;咽炎,扁桃体炎,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0.4克*48片/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