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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感康口服液

来源: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03:25:0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152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成都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瓶装10ml,100ml,120ml
  • 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
  • 批准日期:2015-03-24
  • 药品本位码:86902204000124;86902204000131;86902204000117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204000124[每瓶装100ml];86902204000131[每瓶装10ml];86902204000117[每瓶装120ml]
品牌

奇力

相关疾病

感冒,咳嗽,流行性感冒,感冒

适应症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喉疼痛,四肢怠倦。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ml*6支/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具有清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