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痛灵颗粒
来源:广西禅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03: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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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72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桂林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重10g(相当原生药31g)。
- 生产地址: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城南路38号
- 批准日期:2015-08-18
- 药品本位码:86905131000090
 
- 相关疾病咽喉炎,感冒,上呼吸道炎,扁桃体炎,流行性感冒,咽喉炎 
- 适应症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10g*10袋/盒 
- 类型OTC甲类 
- 医保非医保 
- 外用药否 
- 有效期24个月 
- 国家/地区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密闭保存。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