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南板蓝根颗粒
来源: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4 14: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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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224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重10g
- 生产地址:广西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147号
- 批准日期:2015-09-30
- 药品本位码:86905098000270
 
- 相关疾病急性腮腺炎性睾丸炎,急性流行性腮腺炎性睾丸炎,鼻疖,咽炎,疖 
- 适应症消炎解毒。本品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糖尿病患者禁服。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袋装 
- 类型OTC乙类 
- 医保非医保 
- 外用药否 
- 有效期18个月 
- 国家/地区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 儿童用药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老人用药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