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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咀嚼片

来源: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4 21:49:2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0006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片剂(咀嚼片)
  • 规格:1.5g
  • 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四路1166号
  • 批准日期: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86902013000032
相关疾病

扁桃体炎,扁桃体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消肿。本品用于扁桃体炎,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板蓝根属寒凉之品,虽无中毒的报道,但长期大量服用亦会有不良反应,尤其是年老体虚者。素体阳虚又过服寒凉,可出现口淡、疲乏等表现。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5g×18/36片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但长期大量服用亦会有不良反应,尤其是年老体虚者。素体阳虚又过服寒凉,可出现口淡、疲乏等表现。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