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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板蓝根颗粒

来源: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10 20:01:4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979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重15g(相当于总药材15g)
  • 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六景工业园区金海堂路9号
  • 批准日期:2015-08-11
  • 药品本位码:86905106000186
相关疾病

咽炎,流行性感冒,感冒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