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颗粒
来源: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10 1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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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42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柳州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生产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河西工业园区富民路一巷6号
- 批准日期:2015-08-18
- 药品本位码:86905137000124
 
- 相关疾病流行性感冒,感冒,风热感冒 
- 适应症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15g*10袋/包 
- 类型OTC乙类 
- 医保非医保 
- 外用药否 
- 有效期18个月 
- 国家/地区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物毒理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贮藏密封,防潮。 
- 执行标准WS-11180(ZD-1180)-2002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性状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