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来源: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2 1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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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692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20ml:5g
- 生产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6485号
- 批准日期:2015-08-27
- 药品本位码:86900801000837
- 相关疾病
肝性脑病,肝性脑病
- 适应症
用于肝性脑病,适用于忌钠的患者,也适用于其它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 不良反应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2)静脉滴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呕吐、流涎、皮肤潮红等。
- 禁忌
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用药期间宜进行血气监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
- 包装
20ml安瓿装,5支/盒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医保甲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36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毒理
本品为氨基酸类药。本品在人体内参与鸟氨酸循环,促进尿素的形成,使人体内产生的氨,经鸟氨酸循环转变成无毒的尿素,由尿中排出,从而降低血氨浓度。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闭保存。
-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 用法用量
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一次15-20g(3-4支)于4小时内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