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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来源: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2 10:35:1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692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20ml:5g
  • 生产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6485号
  • 批准日期:2015-08-27
  • 药品本位码:86900801000837
相关疾病

肝性脑病,肝性脑病

适应症

用于肝性脑病,适用于忌钠的患者,也适用于其它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不良反应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2)静脉滴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呕吐、流涎、皮肤潮红等。

禁忌

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用药期间宜进行血气监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

包装

20ml安瓿装,5支/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为氨基酸类药。本品在人体内参与鸟氨酸循环,促进尿素的形成,使人体内产生的氨,经鸟氨酸循环转变成无毒的尿素,由尿中排出,从而降低血氨浓度。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一次15-20g(3-4支)于4小时内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