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片
来源:广西十万山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2 17:54:37
-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951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防城港
 - 剂型:片剂
 - 规格:每片含小叶榕干浸膏180mg,马来酸氯苯那敏0.7mg
 - 生产地址: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城南郊
 - 批准日期:2015-08-30
 - 药品本位码:86905095000136
 
 - 相关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本品主要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禁忌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100片/瓶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 执行标准
部标十四册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红棕色;味微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