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五味子颗粒
来源: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1 0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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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20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云南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重5g;10g
 - 生产地址:云南省巍山县南诏镇城东路66号
 - 批准日期:2015-09-09
 - 药品本位码:86905575000168;86906342000015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575000168[每袋重5g];86906342000015[每袋重10g]
 
 - 相关疾病
神经衰弱,病后体虚
 - 适应症
本品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5g/盒*8袋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