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建中合剂
来源:山东颐和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3 18: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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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3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山东
- 剂型:口服液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山东省沂水县一中路15号
- 批准日期:2015-04-24
- 药品本位码:86904138000270
 
- 相关疾病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脾胃虚寒,脘腹疼痛,喜温喜按,嘈杂吞酸,食少脏寒 
- 适应症温中补虚,缓急止痛。本品用于脾胃虚寒,脘腹疼痛,喜温喜按,嘈杂吞酸,食少。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见上述证候者。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注意事项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阴虚内热者不适用。4.外感风热表证未清患者及脾胃湿热或明显胃肠道出血症状者不宜服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盒装 
- 类型OTC甲类 
- 医保非医保 
- 外用药否 
- 有效期24个月 
- 国家/地区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老人用药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遮光。 
-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0~30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