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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杨酸甲酯气雾剂

来源: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0 17:09:0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107
  • 英文名称:Methyl Salicylate Aerosol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山东泰安
  • 剂型:气雾剂
  • 规格:1g:5mg
  • 生产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街中段
  • 批准日期:2013-12-23
  • 药品本位码:86904111000143
相关疾病

软组织损伤,韧带损伤,韧带损伤

适应症

用于软组织损伤的应急治疗,如扭伤、肌痛等。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婴幼儿禁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使用前轻轻振摇。
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5.使用与贮存时勿靠近明火或易燃品。
6.一次喷射时间不应超过3秒钟,以免发生冻伤。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铝瓶包装,每瓶装60克。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儿童用药

1.婴幼儿禁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水杨酸甲酯具有消肿、止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YBH01022009

作用类别

本品为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外用。使用时喷头距患处皮肤5-10公分处揿压阀门,持续喷射2-3秒钟,若需重复使用,应间隔半分钟,但一日不得超过3次。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应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溶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