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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来源: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1 19:41:0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31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四川省什邡市金河东路
  • 批准日期: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86902087000587
相关疾病

口腔溃疡,鹅口疮,口疮,口腔溃疡

适应症

燥湿,生肌止痛。本品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复发性口腔溃疡),症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贫血者慎用。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g*10袋/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闭,防潮。

用法用量

每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疗程5天。

性状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微苦、涩而后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