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来源:河南兴源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4 09: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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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080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河南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
- 生产地址:河南省西平县迎宾大道99号
- 批准日期:2015-05-21
- 药品本位码:86903105000022
 
- 相关疾病小儿病毒感染性口炎,儿童病毒感染性口炎,小儿埃博拉病毒病,小儿埃波拉出血热,小儿埃博拉病毒性疾病,小儿埃博拉出血热,铁线虫病 
- 适应症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外用药否 
- 国家/地区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老人用药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物毒理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贮藏密封。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