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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金翘颗粒

来源: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1 09:58:2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0056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眉山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5g、每袋装7.5g
  • 生产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兴业路4号
  • 批准日期:2015-05-25
  • 药品本位码:86902130000298;86902130000458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130000298[每袋装5g];86902130000458[每袋装7.5g]
品牌

凯京

相关疾病

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感冒,小儿流感,扁桃体炎,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扁桃体炎

适应症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止痛。本品由于风热袭肺所致乳蛾,证见:恶寒发热,咽部红肿疼痛,吞咽时加剧,咽干灼热,喉核红肿;小儿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偶见腹痛,便稀。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包装

5g*12袋/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实验药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
(1)提高感染乙型溶血性链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小鼠的存活率;
(2)减轻角叉菜胶致大鼠的急性炎症反应;
(3)降低角叉菜胶致热大鼠和三联菌苗制热家兔的发热程度;
(4)减轻热板和醋酸所致的小鼠疼痛。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3岁每次2.5克,一日4次;3-5岁每次5克,一日3次;5-7岁每次7.5克,一日3次;8-10岁,每次7.5克,一日4次;11-14岁,每次10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