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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灵颗粒

来源: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3 13:44:4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459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吉林白山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25g(相当于原药材44g)
  • 生产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湾沟镇
  • 批准日期:2015-05-14
  • 药品本位码:86903359000427
品牌

正茂

相关疾病

痛经,原发性痛经

适应症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药用复合膜,25克*10袋/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不适用。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02492004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