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来源: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1 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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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629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口服液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A区祥云路1号
- 批准日期:2015-03-24
- 药品本位码:86903845000139
 
- 相关疾病小儿外感,小儿感冒,小儿感冒 
- 适应症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注意事项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盒装,一盒10ml*6支 
- 类型OTC甲类 
- 医保医保乙类 
- 外用药否 
- 有效期24个月 
- 国家/地区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 
 2.成分有、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
 3.又配苦杏仁助平喘止咳。
 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
 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贮藏置于阴凉干燥处。 
-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 用法用量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至五岁一次5-10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